2003世界租赁年报-中国分报告
作者:William K K Ho 香港Partner, Baker & McKenzie事务所
联系地址:14th Floor, Hutchinson House, 10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一、 介绍
二、 汽车金融
2002年10月8日,人民银行发布了《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寻求公众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第2条,汽车金融机构可以是国内企业、合资企业或外资独资企业。
汽车金融机构将被视作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须得到人民银行的审批才能成立。
管理办法的第7条规定,汽车金融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人民币500万元。
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外国公司投资汽车金融机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如果外国公司投资者是非金融机构,则:
·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
·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连续3年盈利。
2、 如果外国公司投资者是金融机构,则:
·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连续3年盈利。
根据管理办法第2条,汽车金融机构可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提供贷款并从事相关金融业务。
汽车金融机构的详细业务范围须经人民银行审批,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汽车金融业务:
(一)提供购车贷款和汽车租赁业务;
(二)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
(三)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
(四)发行公司债券及商业票据;
(五)以担保方式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接受股东单位和贷款购车企业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
(七)与前述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代理业务;
(八)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汽车金融机构受人民银行的监管。为增强风险管理,管理办法第20条要求汽车金融机构应实行资本总额与风险资产比例控制管理。有关对其各类资产风险控制与管理的具体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汽车金融机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况责令其进行停业整顿:
(一)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10%;
(二)出现支付困难;
(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其他必须停业整顿的情况。
舆论普遍认为人民银行在考虑公众意见后会修改和正式颁布该管理办法,并出台一系列具体施行规定。
三、 合同法与财政部规定中有关融资租赁的不同处理
在合同法中,一笔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是:在承租人选择卖方和租赁物的基础上,出租人同意向卖方购买租赁物,并使该租赁物能为承租人使用,因而承租人同意支付租金。而经营租赁合同的定义仅仅为: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交与承租人使用,因而承租人同意支付租赁。(注1)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并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注2)
财政部发布的财会字[2001]7号(含"会计准则-租赁")对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分则与合同法中不同。
根据财会字[2001]7号,一笔租赁交易若满足下列一项或几项的标准则被视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本准则所称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但是,如果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当包括在内。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履约成本是指,在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成本,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本准则所称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合同法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规定租赁期结束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哪一方。因此,所有权在租赁期末归谁在合同法中定义融资租赁时不是一个关键问题。这与财会字[2001]7号的定义里第1条所有权转移和第2条购买选择权就有所区别。
合同法第238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租赁期限。但是,租赁期限的长短却没有限制。租赁期的长度对区分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没有关系。这又和财会字[2001]7号的第3条标准有所不同。
合同法第243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所以,在合同法中,租金的现值大小对于区分融资/经营租赁也不是关键的。这与财会字[2001]7号的第4条标准有区别。
因此,一项租赁交易很可能根据合同法是融资租赁,而根据会计准则却不是。反过来亦是。
国家税务局在租赁税收上则同时兼顾合同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因而可能与会计准则有所差异,这就为合成租赁提供了可能性。
四、 美国税收租赁
美国税收租赁方式很少在中国使用。(注3)美国税收租赁的投资者对在中国交易的风险都较警觉。
以往对中国法律体系和在中国租赁的可行性缺乏信心,使得投资者纷纷避开中国市场。
从2002年开始,部分投资者改变了态度。几乎在紧接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一份关于境外收入租赁的建议就摆上了桌面,并经过了严密的讨论。
在六个月准备期之后,在2002年6月19日,中国第一笔境外收入租赁(ETI)-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从美国租进一架波音747-400F飞机成功启动。
整个ETI的模式经国家发展计划署全面审查,并同意中国引进ETI。
第一笔ETI的成功证明了在中国施行美国税收租赁的法律和商业可行性。
同时这也说明,中国可以接受更先进的税收导向的租赁形式。从而也为其它美国税收租赁进入中国铺平了道路,包括QTE(高技术设备租赁)和LSC(从租赁到服务合同)等适用于其它设备如通讯设备、行李搬运系统和各种车辆的租赁模式。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2和237条。1999年10月1日实施。
2、合同法第245和247条。
3、第一笔有记录的中国境内的美国税收租赁是1991年12月由中国东方航空租入的一架麦克尔道格拉斯MD-11飞机,由美国联邦科学委员会提供。
(选自《2002世界租赁年报》,金海岸翻译)
各国(地区)租赁交易量和增长率及市场渗透率∵ 1997年各地区交易量和增长率单位:10亿美元 地区 年交易量 比前年增长 1996占市场总。
2003世界租赁年报-中国分报告 作者:William∵K∵K∵Ho∵香港Partner,∵Baker∵&∵McKenzie事务所∵联系地址:14th∵Flo。
2003世界租赁年报-中国分报告 作者:William∵K∵K∵Ho∵香港Partner,∵Baker∵&∵McKenzie事务所∵联系地址:14th∵Flo。
撰写人:香港资深咨询公司Partner,∵Baker∵&∵Mckenzie∵--∵William∵K.K.Ho∵ 中国政府承诺入世后对外开放融资租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