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电传: 电挂: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电传: 电挂: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定,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 无权单方面解约。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租赁物件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 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 物件: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件。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 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 与甲方一起参加订货谈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 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备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件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付给甲方。人民币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件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可抗力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件由乙方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进行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不论发生上述任何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租赁物件运抵到货港,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件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至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 ) %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本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一个月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第六条 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货币: ). 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件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件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件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赁物件维修保养合同由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更换租赁物件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只能用其原制造厂提供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茬、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可完全政策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是,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及十三条办理。 第九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件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属原则之一办理: (1)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1项或第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方补足。 第十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件,甲方购买租赁物件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件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件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件的残值 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 ①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②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更改 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表1 租赁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乙方) 委托单位(甲方) 经乙方主管机关——批准的——项目,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按本委托书附表的要求办理租赁事宜.请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与国内外厂商进行咨询、谈判、签约等活动。 为了严肃双方的经济责任,乙方同意在甲方受理盖章后的五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百元作为委托费 附于委托书后的委托明细表系本委托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委托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为凭。 本委托书由双方受理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甲方地址: 电话: 电传: 电挂: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人民币帐号: 现汇帐号: 外汇额度: 乙方地址: 电话: 电传: 电挂: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人民币帐号: 现汇帐号: 外汇额度: 附表2 租赁委托书附表 委托单位名称 | | 企 业 经 济 状 况
| 建筑 面积 | 现有 | m2 | 新建 | m2 | 固定 资产 | 原值 | 万元 | 现值 | 万元 | 上年度总产值 | 万元 | 上年度总税收 | 万元 | 上年度总利润 | 万元 |
| 职工总人数 | | 主管部门 | | 项目名称 | | 批准文号 | | 承办部门 | | 承办人 | | 委 托 要 求
| 租赁期限 | 月 | 项 目 经 济 效 果
| 原有产值 | | 新增产值 | | 原有利润 | | 新增利润 | | 原有税收 | | 新增税收 | | 原有产量 | | 新增产量 | | 原有品种 | | 新增品种 | | 原 有 出口量 | | 新 增 出口量 | | | | | | | | | |
| 预计用汇额 | 万美元 | 保证金比例 | | 支付方式 | | 还汇来源 | | | | | | | | 受托部门 | 受托人 | | 电话 | | (担保单位签字盖章)
担保单位地址: 电话: 电传: 电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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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委托租赁明细表 设备名称及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美元) | 要求 供货国别及制造厂 | 要求 交货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6 催收租金通知书样本 贵——与我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第——期租金——已于 年 月 日到期,请您信守合同.尽快将租金及逾期租金的罚息 汇至我公司在 银行 分行开立的 帐户。谢谢合作。 年 月 日 租金偿还保证书样本 ——租赁公司: 我单位受——(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与贵公司签订的第——号租赁合同偿还租金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租赁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公司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交付“租金”的电报通知或者贵公司委托银行收款的收款通知书(附本保证书付本)时,我单位将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和租赁合同第——第——款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交租金后10日内,代其向贵公司汇交承付所欠租金自租金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每日应加收的万分之三的延付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公司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租赁合同”执行。 担保单位: (签字盖章) 担保单位财务负责人: (签字并盖财务章) 担保单位开户行及帐号: 电挂、电传及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7 产权转移证明书样本 兹证明 通过我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设备,与我公司签订了 号租赁合同,实际成本 ,截至 年 月 日,该合同租金及成本已经全部付清,并已支付设备残值 ,根据租赁合同规定,至此设备所有权由我公司转归该企业所有。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