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税收标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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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峰
西方国家租赁业之所以发展飞快,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在政策上的支持。“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在此不妨看一看美国这个世界上租赁业最为发达的国家,在政策上是如何支持租赁业的。
西方国家在政策上对租赁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投资减税,二是加速折旧,三是贷款和保险,其中前两项都是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对美国租赁业的发展起了巨大作用,而又以投资减税的影响最大。
一、投资减税
美国国内税务局为了促进租赁业的发展,在美国税收史上曾有过两项重要立法。一次颁布于肯尼迪政府时期的1962年,另一次颁布于里根政府时期的1981 年。
(一)投资税收抵免制度1962年,肯尼迪政府为刺激美国经济的复苏,鼓励投资,实施了税收减免法, 以减轻投资者购买价格。1962年的税法首次提出了投资税收抵免制度(Investment Tax Credit-ITC),规定投资者在资本设备投资的当年,可从企业的应纳税额中直接扣除投资金额一定百分比的税收,以鼓励投资。在购买某几种资产时,税法允许其成本的10%可以直接从这家企业的纳税负债中扣除。但这项财产,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981年以前的税法对投资减税的规定:
如果财产在其应折旧年限终了前就出售了,那么投资减税额应根据实际年限(非原来估计年限)重新计算,多享用的减税额必须退回。
(二)1981年经济复兴税法
当1981年世界经济处于全球性危机之际,美国里根政府提出了并经国会批准的新税制“年经济复兴税法”。这一税法,既扩大了税收的优惠范围,又简化了对租赁业的管理制度,创立了一种旨在充分利用减税利益的“安全港租赁”新形式。这一新税法的主要规定如下:
根据这一新税法规定,如果租赁公司购买一架折旧年限为5年价值5000万美元用作租赁财产的飞机,当年即可减税10%,即500万美元,其实际付出成本只有4500万美元。另一方面,承租人也可应出租人买价降低而获得减少租金的利益。
但享用这一税法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必须订有一份具有租赁特征的文字协议,以符合国内税务局税收处理规定,其目的是使出租人将被指定为设备所有人,从而授与出租人获得加速成本回收、利息及投资税减免等税收受益的权利,使国内税务局在确定是否“真正的租赁”(true lease)还是有条件的销售时毋须考虑别的因素了.
新的税收立法对美国租赁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由于出租人在税收上的多处受益,使他们对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也可相应降低,许多企业得到这些好处后,得以继续进行设备投资,以促进美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分析
从以上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
二、加速折旧政策
美国在促进租赁的开展方面,除了上述税收减免优惠外,还有一项重要措施是加速折旧制度。由于折旧是一项可以从课税额中扣除的费用,因此,那一年折旧越大,应缴税金就越少。1942年税法规定了各种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至1962年又实行了新的加速折旧办法,规定机械设备的标准折旧年限为8~15年,金属加工设备为12年,比1942年的规定缩短了30%~40%。1971年,美国财政部又一次公布新的折旧办法,规定在1962年的基础上对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确定了20%的上下波动的幅度。1981年新税法出台,又缩短了折旧年限,且新税法规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不是购买价格的100%为基数,而是以货价减去投资减税额后的金额为基数。融资租赁的期限可比法定折旧年限短10%~25%,却允许在租期内足额折旧。
我们同样可以发现,美国的加速折旧制度也是对企业投资设备的鼓励措施,其实质和投资减税是相同的。不过,投资减税是一次性的减免固定资产所有者购买资产当年的税收,而加速折旧则是把未来应提取的折旧提前到近几年来提计,以次来获得资本现值的增加。租赁业之所以在美国蓬勃发展,主要就是因为这两项优惠政策使投资购买设备的出租人可以享受大量的税收减免,使得许多金融机构对租赁业趋之若骛;与此同时,出租人可以把一部分好处转移到承租人的头上。因此,大量企业出于节省总的投资额现值和增加资金流动性的原因,在租赁和购买之间选择了租赁。
三、贷款与保险
在西方国家对租赁业的政策扶持中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贷款和保险方面的支持。美国在这方面的政策扶持也有,如美国政府的国际开发署对美国企业向第三世界国家出租设备提供贷款,不过很少。究其原因,是美国的政策扶持总是倾向于引导市场进行调节,而不是通过政府直接干预。相比之下,日本在这方面的政策扶持比较多。这固然也起到了推动租赁业发展的作用,不过在九十年代日本的泡沫经济崩溃的时候,其租赁业也因为在政策扶持下肆无忌惮的出租,造成大量呆帐坏帐,而遭受巨大损失,好几家大的租赁公司破产。我国对租赁业也没有任何金融方面的政策扶持。不过,鉴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的实际情况,要推动租赁业的发展,对租赁公司在贷款、保险等金融方面的政策倾斜或许是必要的,不过一定要掌握好分寸。当前我国的金融业面临进入WTO的严峻挑战,本来就存在很多问题,因此任何一项政策都必须慎之又慎。对租赁公司的贷款优惠可以从几家大的租赁公司开始,以此来吸引国内对租赁业的投资,并逐步在严格的资信评估下扩大优惠的范围。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这些都是我们转变观念,变法改革的结果。现在我国经济又遇到了困难。以往的经验没有明显效果,国家的投资力不从心,老百姓揣着钱瞻前顾后,西部的资源嗷嗷待哺,广大投资者担心“套牢”,国内的钱都不敢动,为数不多的投资又免不了一窝蜂的挤向一个行业。与其让这些资金浪费在重复建设上,不如将它们吸引到租赁业,引导其有的放矢。这正是租赁业将大显身手的好机会,也是租赁业最需要政策支持的时候。如今美国等租赁业发达的国家的宝贵经验尤其是对租赁业的政策扶持我们都已研究过了,既有“他山之石”,以之“攻玉”,发展我国的租赁业,必将使我国经济迎来又一个春天!